5月19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通知。
本次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将与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一并进行。
1、检查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5日
2、检查方式:以随机方式确定,具体检查日期将提前通知建设单位。
3、检查内容:
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将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项目管理、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
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实名制登记、项目管理人员考勤、农民工考勤、总包代发、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照书面台账资料和实名制系统数据,根据《苏州市农民工工资和实名制专项检查评分表》的考核内容现场打分。
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被认定为未实行实名制管理行为的,按照失信行为性质给予相应的惩戒。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
(1)施工企业未在项目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并落实相应考勤管理制度的;
(2)施工企业未按月结清劳务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的;
(3)施工企业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
(4)施工企业未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5)施工企业未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的;
(6)建设企业未向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入工资资金的或存入资金未达规定比例或数额的;
(7)建设单位违法发包造成无法履行实名制管理的;
(8)其他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行为。
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0〕169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6〕16号),结合我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5日。
二、检查要求
1.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是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项目管理、质量行为、安全行为、实体质量、安全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成为我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在招投标中予以应用。
2.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检查内容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公布新版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的通知》(苏住函建〔2019〕104号)执行。
3.本次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将与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一并进行,重点检查项目实名制登记、项目管理人员考勤、农民工考勤、总包代发、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照书面台账资料和实名制系统数据,根据《苏州市农民工工资和实名制专项检查评分表》的考核内容现场打分。
4.检查项目以随机方式确定,具体检查日期将提前通知建设单位。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