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 |
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 |
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 |
2 |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
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 |
3 |
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是否符合资质许可条件。 |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抽查、现场核查及投诉受理等方式 |
4 |
建筑工程承发包市场活动检查 |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
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的行为。 |
实地核查、投诉受理等方式 |
5 |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规行为排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
施工单位 |
是否存在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不到岗履职情况. |
实地核查、投诉处理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随机抽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
建筑施工 企业 |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现场检查为主,书面抽查为辅 |
7 |
建材执法抽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施工单位、混凝土生产单位 |
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行为。 |
现场抽查、抽样检验 |
世纪建研举办资质研讨班
建研[2020]015号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延续,企业重组、资质平移操作实务及资质类别等级调整方案介绍研讨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16年全国建筑施工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次调整资质管理新政策,相继颁布了建立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录入、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整治注册执业人员挂证行为、劳务用工实名制等相关文件,尤其是去年住建部在资质升级、延续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质升级;在资质升级难度增加的情况下,企业如何通过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资产重组方式,进行全部或部份的资质平移,使企业合法取得想要的资质。帮助企业解读和准确理解这些政策文件,交流研讨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应对方法;针对施工企业在申报资质升级及资质平移的操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传授操作技巧,提高申报的成功率.
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了国内经济形势整体下滑,住建部针对建设工程企业的现状, 遵照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将对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做重大调整。为方便企业提前了解资质类别压减的最新思路及方案,做好应对措施。
我公司在多年举办企业资质研讨班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经验,将在近期关于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延续,企业重组、资质平移操作实务及资质类别等级调整方案介绍研讨班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培训内容
1、介绍住建部近期拟订的压减资质类别工作方案,分析现行施工资质标准类别与未来资质类别等级的对应关系。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流程的政策解读;建筑业企业网上申报的操作实务;
3、关于建筑业“四库一平台”的介绍;企业工程业绩如何正确入库,工程业绩录入的操作实务;
4、关于整治工程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挂证行为及劳务用工实名制政策解读;
5、结合资质审查案例,介绍在资质新办、增项、升级中如何正确理解资质标准对人员、资产、设备和工程业绩等指标的考核要求;
6、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操作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讲解,介绍企业资质申报的种类、申报和审查流程;以及施工总包特级、一至三级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延续操作申报操作实务:
7、解读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策,探讨分析相关政策实施后企业面临现状及应对策略;
8、建设工程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的资产重组方式,进行资质平移的政策解读,结合实际案例对操作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讲解;
(二)设计企业培训内容
1、介绍住建部近期拟订的压减设计资质类别工作方案,分析现行设计资质标准类别与未来资质类别等级的对应关系。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新标准修订情况介绍。
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及申报、审批存在的疑难热点问题分析。
4、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政策内容和标准说明,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5、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办理流程。
6、介绍企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升特级时,如何满足相关类别行业甲级资质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三)专家针对企业在资质申报、审查中出现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领导及主管人员;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设计企业的经理和资质管理部门的主管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22日--6月24日 (22日全天报到)
具体报到地点、日程安排等在开班一周前给报名企业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含资料和U盘及23日午餐、23日晚餐、24日午餐);培训费用提前汇款指定账户(见报名表收款户名),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由住建部资深专家进行讲授并答疑。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传真至会务组。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5861808588
附件: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延续,企业重组、资质平移操作实务及资质类别等级调整方案介绍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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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建筑业企业() 设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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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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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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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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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总额 |
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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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户名 |
用户名:北京世纪建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9156575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甘家口支行 (个人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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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票□专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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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是 □否 房间预定:□标准间(○单住 ○合住) 共计()个标间 |
单位印章
年月日 |
备注:(此表可复制)